一、受理范圍
(一)針對水利部綜合事業局及其所屬(代管)企事業單位黨組織、黨員違犯黨紀問題的檢舉、控告;
(二)應由水利部綜合事業局紀委受理的黨組織、黨員關于黨紀處分或紀檢部門所作出的其他處理不服而提出的申訴;
(三)對水利部綜合事業局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工作的意見、建議。
二、舉報方式
(一)網絡舉報
郵箱:zhsyjjcc@mwr.gov.cn
(二)書信舉報
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區南線閣街58號上善若水大廈
水利部綜合事業局紀委
郵政編碼:100053
傳 真:(010)63204475
(三)電話舉報
舉報電話:(010)63203755
三、注意事項
(一)請您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,對所提供的舉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,對借舉報故意捏造事實、誣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舉報為名制造事端、干擾紀檢監察機關正常工作的,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,構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。
(二)請您真實、準確地填寫您的聯系方式信息,以便工作人員與您聯系。我們將依法保護您的隱私權。
(三)舉報內容要真實、準確、詳細,對被舉報人信息和違紀違法發生的單位、時間、地點、主要線索證據、涉及人員的姓名、隸屬關系和基本事實等內容要交待明確,以便調查。
(四)提倡署名舉報,特別鼓勵署真實姓名和準確聯系方式的實名舉報。對認定為實名舉報的,優先辦理,及時回復。
(五)對于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、裁定、調解和決定不服的申訴,可依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,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反映;對于應當通過調解、仲裁、行政復議或訴訟解決的有關問題,請分別向調解組織、仲裁機關、復議機關和司法機關反映。